品牌文化·1937年,貴州商業巨子愛國實業家賴永初先生,秉承實業興邦的理念投資經營茅臺鎮“衡昌燒坊”,后獨資收購擴建該燒坊并改名為“恒興酒廠”
·1941年,賴永初獨具匠心將“恒興酒廠”生產的茅酒以自己的姓氏“賴”和產地茅臺鎮的“茅”命名為“賴茅”并在香港注冊,后在《貴州商報》刊登“真正茅酒”廣告,行銷西南各省
·1946年,賴永初委托南華華威銀行將三百瓶酒運到香港試銷;同年,賴永初在上海設立永興公司,一次銷售“賴茅”二萬多瓶
·1947年,“賴茅”在上海永安、先施兩大百貨公司銷售, 被譽為“貴州茅臺酒之王”
·1950年,賴永初隨“昆筑參觀團”受邀到北京參加國慶觀禮,并帶去50瓶“賴茅”款待中外來賓
·至此,“賴茅”遠銷重慶、南京、上海、香港等地,馳名中外
·1983 年,賴永初之子賴世強獨資恢復重建“恒興酒廠”于茅臺鎮,為紀念其父對茅酒的豐功偉績,特以“賴永初”名字申請注冊商標為原“賴茅”之文化技藝傳承產品
·2011年,“賴永初”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認定為“中華老字號”
·2019年,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布貴州賴永初酒業有限公司所傳承的“賴氏釀酒技藝”為“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”
·2020年,賴世強被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公布為“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”
·2021年,貴州賴永初酒業有限公司被貴州省商務廳認定為“貴州老字號”